连续两天跟着老管家在偌大的城堡内逛来逛去,这里着实比唐恩想象得还要大,结构比他从外表看的还要复杂,每天早上从八点逛到晚上六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他并不怀疑其实老管家有能力继续做这个位置,他的体力几乎像一个年轻人,不知道累似的。
老管家已经慢慢将他手头上的工作转到唐恩手上,唐恩做事细心又有耐心,每件事情都做得很不错,两天下来他已经得到老管家多次的赞许眼神,他已经与城堡内的所有仆人打过照面,众人也很清楚他就是老管爱亚希伯的接班人,那些妒忌的不平衡心理暂时还没有发现。
要当个管家身高一定要清白,还必须识字,在原来的城镇里他扮演的是个识一丁点字的乡村小青年,而在这里他却是学富五车的管家,真实的唐恩确实也是这样一个人。现在他不必隐藏自己的学识和对书本的热爱,艰苦的生活需要的是劳动力,而享受的生活需要发展精神力。
目前的生活,还是能够允许他多学学阿曼斯国的知识。
跟在老管家身边两边,他基本上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晚上他会用借来的纸张用羽毛笔记录下他该注意的事项和各项事务。在各项事务下面还分点分条写出需要改进的地方,还附带几种可行的方法。
老管家知道他有记录的习惯,并且看过一部分改进方法,很惊讶他这个五十岁的人竟然还有这么上进的心,不由的扪心自问,难道他与时代脱节了?
第四天早上。
老管家觉得自己该说的都说完了,不该说的也提醒过唐恩,他决定带唐恩去见把他带进城堡的弗德斯大人。
唐恩很清楚这两天是在考察他的能力,如果他做得不好,被赶走也是必然的,弗德斯可不是那么好唬弄的男人,他的精明才智体现在他的言谈举止中。不过,自从进了城堡后,他倒还真没有再见过弗德斯大人,看来他是有多么信任老管家,同时也在无形中给了唐恩压力。
在前去见弗德斯的路上,老管家亚希伯才跟唐恩解释城堡主人与费德斯大人、度尼斯大人之间的关系,他依旧安静的跟在老管家后面。
“这个城堡的拥有者是凯利尔伯爵,费德斯大人和度尼斯大人是凯利尔伯爵的表弟,他们在凯利尔伯爵手下做事,帮助凯利尔伯爵管理这个城市。知道这个城市最大的城堡在哪里吗?”
这个唐恩还真不知道,他如实的回答:“我不知道。”
“是该隐大人休息的地方,那个城堡只有三代血族几位伯爵才有资格进去,不过那个城堡一般人是见不到的,是否存在我们都还不知道呢。总之,我的意思是说凯利尔伯爵在这个国家的地位很高,他不仅仅是一位伯爵,你能够进入城堡做事是无尚的荣幸,你应该为此感到骄傲。”
老管家的话让唐恩开始思考这个国家的主要领导者,该隐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唐恩一时间没想起来,刚找点眉目的时候,老管家苍劲而有力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
“你是不是听傻了?”
唐恩面不改色的回道:“是的,我深深为此感到荣幸,我会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老管家很满意的点头,拐杖的笃笃声在安静的走廊里显得格外清晰,不过他的声音更加清晰:“唐恩哪,你要记住我之前给你讲过的注意事项,不要因为这里是凯利尔伯爵的城堡就轻视了弗德斯大人和度尼斯大人,他们可是凯利尔伯爵的亲信,是他最值得信任的下属。”
老管家脑子虽然清晰,但也躲不过身为老人家必会出现的现状——啰嗦,唐恩表现得像个后辈很认真听老前辈的教育,直到他们走到弗德斯居住的房子。
在唐恩的眼里,这是一间简洁而大方的小别墅,这里离城堡的主屋还是有些距离。
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云雾已消散不少,空气中的湿气也没那么重,房子内飘着淡淡的兰花香味,清香幽雅,餐厅和大厅并没有隔开,朱红色的椭圆形餐桌上摆放着两束清晨刚开的玫瑰。
一身白色西装的男人正用他修长的指撕着面包,旁边放着的不是牛奶,而是被阿曼斯国唤作红枝的红色液体,唐恩总算明白为何红枝会作为这个国家最昂贵的饮品,人类并不喜欢喝,但他们必须种,因为这种植物并不是高产,但是只要种出来就会被高价买走。
据说,它是血族最喜欢的饮品,而血族是阿曼斯国最有钱最有权的种族,他们统治着这个国家,人类依附他们而活着,能进入血族的贵族被人类视为至高无尚的光荣,并以此为傲。
唐恩望着弗德斯优雅的像喝水似的喝下类似人类血液颜色的红枝,不由得悄悄把视线移开,望向插着玫瑰花的白色花瓶,总比喝血的男人顺眼。
见他们进了来,弗德斯把撕了一半的面包放回小盘子中,那杯红枝被他放在一旁,只喝了三分之一,真是奢侈血腥的享受,如绅士般用餐巾拭去嘴角残留下的一点红枝。
弗德斯抬起头对他们笑了下:“亚希伯,你把唐恩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