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着头的小鹿趴在石头上看这一人一鸟,眼睛里依然是满满的惊叹。
她道:“小姐,才两个月,你到底是怎么把这鹰驯得跟养熟了的狗似的?”
阿原摸着油亮的鹰翅,说道:“不知道。想着应该怎样养,便怎么养着。或许以前养过吧?”
小鹿摇头,“小姐是养过鹰,可那是别人帮养的。有一日那养鹰的少年去了夫人房里,一夜没出来,小姐就把那鹰炖了汤……倒是养的狗不错。虽然也是下人养的,可小姐喂的骨头多,每次瞧见小姐都摇头摆尾……”
阿原道:“我不喜欢狗。”
小鹿笑道:“小姐不喜欢鹰,不喜欢狗,连小猫小兔小鸟也没一个喜欢的。小姐只喜欢年轻俊秀的男子,跟收集古董似的收集了一堆!小姐手里这把剑,就是那个叫萧潇的剑客留下的。”
阿原很满意地摸向腰间的剑,“这是把好剑。”
小鹿奇道:“可小姐当时不是这么说的呀!”
“当时……我说什么了?”
“小姐看着他抱头逃去的背影,满眼失落,忧伤地叹气……”小鹿学着那神情,圆圆的脸努力地浮上几分幽怨来,“小姐说,可惜啊可惜,这么个好男人……”
阿原低头瞧着油亮的剑柄,以及剑柄上发乌的“破尘”二字,几乎可以想象出原先主人每日摩挲这把破尘剑的爱惜之情。
她便更加想象不出,那剑客怎会被一个花容月貌的贵家小姐追得落荒而逃,连随身宝剑都不敢要。
她问:“后来呢?我也用它练过剑吧?”
“练剑?”小鹿笑了起来,“小姐要笼络萧潇时,倒是缠他教过几日。后来萧潇逃走,小姐每天早上便只对着挂在墙上的剑长嘘短叹几声,然后便去找谢公子、康将军和小贺王爷他们玩去了……”
小鹿仔细打量着阿原,依然疑惑不已,“小姐明明没练过剑,没研究过追捕犯人,更没驯过鹰……”
看小坏吃完兔肉,阿原甩一甩手,让它到一边树歇落,问向小鹿,“我原来每日在家,都学的什么?”
小鹿道:“学得可多了!琴棋书画固不必说,歌舞诗词也是京中闺秀首屈一指的!小姐还精茶艺,擅女红,去年太后贺寿,小姐送了一幅亲绣的江山图,又当众画了幅百寿图,看得皇上龙心大悦,大赞小姐才貌无双,当即赏了一千两黄金,还说京中那些王孙贵族、名门公子,但凡小姐看上的,尽可禀明,皇上都会成全。”
阿原撩起袍角,单腿支于山石上,俯身含笑,“于是,后来我要了那个病得快死的端侯?”
小鹿一竖大拇指,满脸佩服:“看咱们小姐多聪明!端侯病重,不能人道,便是小姐跟别的男子在一起,他也没法说什么;待他死了,这无兄无弟的,更能留下大笔家财给小姐享用,从此也不必再看夫人眼色……”
阿原的脸上红红白白,说不出是羞还是窘,只将手中的破尘剑连着鞘一下一下戳在山石上,苦恼道:“世人眼里,我便是……如此风流浪荡,毫无节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