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便是农历十一月初五。
老黄历上这样写:“贪狼入室,忌动干戈,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滨海作为一座大都市,不单单有蓬勃的经济,更是有璀璨悠久的历史文化,现在更是有无数的人,蜂拥而至。
滨银湖,因冬季结冰,宛如一块银镜镶嵌在地上而得名,是滨海市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
洛亦可也听到消息,专门从北河市赶了过来,随从的,还有一众北河和滨海的富豪。
现在的洛亦可,已经不是当时的小太妹了,穿着一身清爽的风衣加宽松的牛仔裤,长发披肩,整个人都显得清丽动人。
她现在,已经接手了洛家,虽然一开始有些小风波,但是好歹走向了正轨。
这也让她成为了众多富家公子,追求的对象。
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更是因为她洛家话事人的身份。
所有富家公子都认为,洛亦可毕竟是一介女流,如果真的能将她追到手,那洛家,自然也会有他们的一部分。
甚至在之后,洛家就全变成他们的也说不定!
所以,这些北河和滨海的富豪听闻洛亦可来到了滨银湖,极尽自己能事的去讨好。
但是也有传闻,洛亦可已经心有所属,是一个叫林风的风水大师。
这些富家公子们只是知道那个林风最近在滨海很出名,有些道术,能以符救人,但是这些,毕竟是传闻。
他们也知道,林风要与一人决斗,但是具体的地点和时间,他们却不得而知。
这就导致,他们觉得那个林风只是个江湖气息很重的人而已,打打杀杀,现在洛亦可还小会崇拜这种人,但是等她长大了,就会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金钱与权势,才是不二的王道。
即便你再能打有什么用?即便你被吹的再厉害又有什么用?
只不过是富豪们的玩物和下属罢了。
“洛小姐,滨银湖附近寒冷,还是多穿一件衣服吧。”李一辰拿着一件羽绒服,披在了洛亦可的身上。
李一辰,是北河市第二家族的长子,洛横虢在之前也一直与李家交好,现在他更是以哥哥的身份接近洛亦可,希望获得芳心。
其他富家子弟看李一辰如此的献殷勤,也是悔恨不已,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呢?
“谢谢。”洛亦可说道。
“难道你又在想那林风?”李一辰看着洛亦可的面庞,不禁皱了皱眉。
洛亦可没有回答。
“看来就是了。”李一辰叹了口气:“自从那次从东海山回来之后,你都没怎么笑过。”
“当时发生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一些,听说那个林风救了你,还斩杀了一条巨蛇。”
“但是亦可你知道吗?这种人终生只能是沦为打手或者被雇佣的命,你是洛家的长女,应该找一个真正的天之骄子才对!”
“我也托滨海的朋友打听了,除了之前在滨海第一医院林风出现了一次之外,其他时间根本就不知所踪。”
“洛叔叔离你而去,他却不陪在你身边,还不告而别,证明他根本就没把你放在眼里。”
“或者说,是因为自卑,自觉的在跟你保持着距离。”
“你应该想想,是谁一直在帮你度过这段困难时期,是谁一直陪伴在你身边。”
李一辰说着,洛亦可看向他:“我知道一辰哥一直陪伴在我身边,我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