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总是很开心,哪怕景予送我的白狼座骑各种违和,各种讨厌,时不时会以男人的眼光打量我,评价我胳膊太细,臀部太小,胸部太平等等。
那时……我还是肉身。被景予从玄冥城头十二道夺魂金箭射穿在地上时,流出的还是殷红的鲜血,而不是浅碧的汁液。
当然,我现在还是很开心的。
虽然景予走了,可他留给我的白狼还在,并且能不时陪我说说话。
它趴在我的床边,老气横秋地说道:“野姑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都说了不是肉身,不能老是元神离体,看看,莲身又坏了,是不?”
我踢了踢它的肥肚子,弯下腰吼道:“别叫我野姑娘!你见过这么端庄这么贤惠这么温良恭俭让而且善良美貌天下无双的女剑侠吗?记住,我不姓野,我姓叶,我叫叶菱!”
白狼的脸都黑了,夹紧尾巴跑出去了。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了呕吐声。
我掏了掏耳朵,觉得狼的呕吐声真不是一般的难听。
当然,狼的欣赏水准也着实不敢恭维。
连景予都认为我是个难得的美人,我能不是个难得的美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