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所引的几条神话传说材料,可以见到此书的一个最大特色,就是它把引自古书的神话传说民间化了。事情的根由或者是出自古书,但实际写的却是当时民间的口头传说。如像第一条共工触山神话,以前古书所记,只知道他是和颛顼或高辛争帝,这里却说他是“神农时诸侯”、“与神农争定天下”,可算异闻。第二条汉宣帝开输属山,于岩石下得二人事,是本于《山海经·海内西经》所记“危与贰负杀窫窳”神话而来,刘秀(歆)《上〈山海经〉表》说:“孝宣帝时,击磻石于上郡,陷得石室,中有反缚盗械人。时臣秀父向为谏议大夫,言此贰负之臣也。诏问何以知之,亦以《山海经》对。”故事的本源便在这里。郭璞注说“石室中得一人,徙踝被发,反缚,械一足”,大约仅及于“贰负之臣”危。而此一神话流传到唐初,据《琱玉集》所记,那就是贰负与危俱被系缚了。至于“须七岁女子乳之”、石人“即变为人”的神话,那就完全是先前所无,而是唐初才发展起来的新神话了。此条所说“出《类林》”,《类林》不知是何书,但大约也不是照书直录,而是添加了一些新鲜的东西。此条所记,后来李冗的《独异志》卷上亦记之,内容大略相同,文字却较顺适,读者可自去参看。第三条“五曜神珠”神话,完全是新鲜的神话,以前未见他书记录,以后也未被人们提起,就这样倏然而来,倏然而逝,意义不大,却仍旧表现出一种纯朴的天真烂漫的格调,可供研究参考。此条未注所出,不知本于何书。第四条天遣白鹿乳伯夷兄弟神话,渊源很早。《楚辞·天问》说:“惊女采薇鹿何佑?”就是这段神话的本源。闻一多《楚辞校补》说:惊女二字当互易,惊读为警,就是戒的意思,女戒采薇而鹿佑之,神话的初貌就是如此。谯周《古史考》(辑本)说:“伯夷叔齐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野有妇人谓之曰:‘子义不食周粟,此亦周之草木也。’于是饿死。”记叙了这段神话的上半段。《绎史》卷二十引《列士传》说:“武王伐纣,夷齐不从,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王摩子入山,难之曰:‘君不食周粟,而隐周山,食周薇,奈何?’二人遂不食薇。经七日,天遣白鹿乳之。二人私念:此鹿食之必美。鹿知其意,不复来,二子遂饿而死。”这里记叙的也说是“出《列士传》”,但和他书所引的《列士传》有相当不同。他书所引《列士传》,是把白鹿不来的缘由,说成“二人私念:此鹿食之必美”;这里的记叙却是“叔齐腹中私曰:‘得此鹿完啖之,岂不快哉!’”,把罪责完全推在叔齐的身上,而为伯夷的清高开脱,可知这又是神话的发展演变,而不是直录原书。凡此变异,都使此书所记的古代神话传说新鲜可贵,足供研究参考。
继《琱玉集》之后的一部重要书籍,是李冗的《独异志》。李冗或题作李亢,生平不详,大约生在唐文宗到唐僖宗(828年—874年)时代。原书凡十卷,早已散佚,今所存三卷本是后人就原书残本编成的。从这个残本看,此书保存的神话传说材料也不少。
老君耳长七尺,在母腹中八十一年,剖左胁而生。及生,须发皓白。
隋有麦铁杖,一夕行一千百里。夕发洛阳往宋州为盗,及明却返。
宋人因见其所盗之物者,执麦告之,为吏所劫,乃承愆。
李广利拔佩刀刺山石,泉涌。
《山海经》有大耳国,其人寝,常以一耳为席,一耳为衾。唐韩干善画马,闲居之际,忽有一人,玄衣朱冠而至。干问曰:“何缘及此?”对曰:“我鬼使也。闻君善画良马,愿赐一匹。”干立画焚之。数日因出,有人揖而谢曰:“蒙君惠骏足,免为山水跋涉之苦,亦有以酬劳。”明日,有人送素缣百匹,不知其来,干收而用之。(以上卷上)《玉箱记》曰:“前汉刘子光西征过山,而渴无水。子光在山间见一石人,问之曰:‘何处有水?’石人不答。乃拔剑斩石人。须臾,穷山水出。”
玄宗御含元殿,望南山,见一白龙横亘山上,问左右,曰:“不见。”令急召元宝。问之,元宝曰:“见一白物横在山顶,不辨其状。”左右贵人启曰:“何臣等不贝,元宝独见也?”帝曰:“我闻至富敌至贵。朕天下之主,元宝天下之富,故见耳。”(以上卷中)
上面只是略举数条,还有一些零星片断并没有全举,看得出来,是充分带有民间神话特色的。即如所引《山海经》一条,《山海经》只有聂耳国,没有大耳国,大耳国恐怕就是《山海经》聂耳国在民间的流变。“以一耳为席、一耳为衾”的构想又夸诞之甚,近乎童话的描绘了。韩干画马条是附会在历史人物身上的神话,形容韩干绘画艺术的超奇,他所画的马竟能在冥间世界为鬼使所骑,历山涉水,大有助益,因而受到丰厚的酬谢。与此相似,《酉阳杂俎·支诺皋中》也记了一条韩干画马竟成真马的奇闻;《太平广记》卷二一二“吴道玄”条引《卢氏杂说》也记了一桩吴道子画驴竟踏破僧房家具的异事:这些都是人民对艺术家才艺超群的高度赞崇。《玉箱记》记的“前汉刘子光”,其名不见经传,恐怕纯系神话传说人物。询石人“何处有水”及斩石人水便出的情景,也纯系民间传说中浪漫主义的构想。末条玄宗和元宝望南山观物象的记叙,很有点类似孔子和颜渊在泰山上比赛眼力的情景(见第七章第三节)。元宝是唐代着名的大富翁,姓王,因铜钱上铸有“元宝”字样,和王元宝的名字偶合,唐人使敬称钱为“王老”。此条所记玄宗见白龙,元宝只见白物,而群臣都无所见,和孔子颜渊情景类似。至于玄宗说的什么“至富敌至贵”云云,还是未免铭刻上了封建思想的烙印,自然这种思想也是处于被统治地位的民间无形中从统治阶层那里承受过来的。
至于《独异志》最大的贡献,乃在此书记叙了一段汉族中最早流传的伏羲女娲兄妹结婚神话:
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妇,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卷下)
这段神话记叙非常朴质,确可信为当时民间所传的神话。有几件事值得我们注意。(一)只说是“女娲兄妹”,而不说“伏羲女娲兄妹”或“伏羲兄妹”,犹存原始氏族社会母权制时期尊崇女性的遗迹。(二)“宇宙初开”、“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没有提到洪水的事,可知伏羲女娲入葫芦逃避洪水或是后来才附加上去的,诚如闻一多氏在《伏羲考》中所说。这种不附带任何条件的兄妹结婚神话,似更能反映原始先民血缘婚姻的真实。但“羞耻”、“咒天”等叙写,仍是后来道德风俗有了改变以后追忆往古的神话折射的产物,若在当时,则本是顺乎自然的行为,连这些都完全可以不存在了。(三)“结草为扇,以障其面”,更是后世风习附会在神话上的;“今时人取妇执扇”,其渊源绝不会追溯到伏羲女娲兄妹结婚那样久远。总之这条神话材料给我们提供了从多方面研究早期原始社会婚姻关系的资料,实在是太可贵了。
唐人传述并记录的神话,有一篇全文载于清代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九十中,因系唐人的作品,虽由清人转引,还是把它附在这里略加论述。
张路斯,颍上人,隋初明经登第,景龙中为宣城令,夫人关州石氏生九子。自宣城罢归,常钓于焦氏台之阴。一日,顾见钓处有宫室楼殿,遂入居之。自是夜出旦归,归辄体寒而湿。夫人惊问之。曰:“我龙也,蓼人郑祥远者亦龙也,骑白牛据吾池,自谓郑公池。吾屡与战未胜,明日取决。可使九子助我。领有绛绡者我也,青绡者郑也。”明日,九子以弓矢射青绡者,中之。怒而去,公亦逐之。所过为溪谷,达于淮。而青绡者投于合肥之西山以死,为龙穴山,九子皆化为龙。(《赵耕龙公碑》)
此说亦见宋曾慥《类说》卷一七引欧阳修《集古目录》引(唐)赵耕《张龙公碑》,文较简略,或有删节,仍当以此引为准。明代陈仁锡《潜确类书》卷十六说:“龙穴山,在六安州,上有张龙公祠。《记》云,张路斯,颍上人,仕唐为宣城令,生九子。每夕,戍出丑归,体湿且冷。夫人石(氏)异之。公曰:‘吾龙也,蓼人郑祥远亦龙也,据吾池,屡与之战,不胜,明日取决。令吾子射,系鬣以青绢者郑也,绛绢者吾也。’子遂射,中青绢者。郑衄,怒投合肥西山死,即今龙穴(山)也。”这里是从地方风物出发,附记了这段神话传说。张龙公神话,唐时已有碑,有碑自然有祠庙,又有碑中所说的山,到明代,山和祠庙都经证实还存在,于此可见它在民间传说中植根的深厚。但它也有本源,它的本源就是《风俗通》所记的李冰斗蛟神话。它是以这一神话为模式而创造出来的全新的神话,正如我们在下一章就要讲到的祠山张大帝神话,是以禹化熊开山神话为模式而创造出的全新的神话一样。它们被人民接受了,人民为这些神话中的新神建立了庙宇,而且以各种风俗仪礼崇祀他们,所以我们只好承认他们。
《广汉魏丛书·搜神记》与句道兴《搜神记》
唐代的志怪小说中,有两部《搜神记》是保存神话传说材料最多的书,值得在这里着重提提:一部是题作晋代干宝撰收在《广汉魏丛书》里的八卷本的《搜神记》(《稗海》、《说库》所收同),另一部是句道兴的写本残卷《搜神记》,收在王重民等编的《敦煌变文集》下集中。现在先说题作晋代干宝撰的八卷本《搜神记》,为什么要列在唐代的志怪小说中予以考察研究呢?理由很简单,因为这本来是唐人撰着的一部书籍,只是误题了撰人。我把八卷本《搜神记》和句道兴《搜神记》对照比勘了一下,发现文字内容大略相同的竟有十四条之多,占全书总数三十六条的小半;再拿它和二十卷本《搜神记》相比,竟很少有相同的。这难道不是一个极有力的证据,说明八卷本《搜神记》和句道兴《搜神记》是出于一个系统,而和二十卷本《搜神记》大有区别吗?固然如今二十卷本《搜神记》也是后人缀辑干宝残文而成,并非干宝原着,但也不能设想竟还有八卷三十六条是在缀集的范围以外的。何况此书清代王谟跋文已云“有魏时人,宋元嘉齐永明中事,唐时州名”,单就这几点而言已可判定绝非干宝所作书。我又把它和《琱玉集》、句道兴《搜神记》二书的文风比勘,发觉它们之间的用词造句,几乎如出一辙,都是当时的民间口语,而非古典化的文学语言。从以上诸端,我只好把旧题干宝撰,收在《广汉魏丛书》里的八卷本《搜神记》,暂判为唐人的作品,放在唐代神话中予以论述。
八卷本《搜神记》,有些是古代神话的转述,但一经转述,便面貌全新,带着充分的民间色彩,给人以新鲜活泼之感。如像下面一例:
昔周宣王信谗言,杜伯无罪,王信佞而诛之。杜伯曰:“臣无罪而加戮,若死有知,臣将上报,不越三岁,必雪深冤矣!”王曰:“汝但努力。我是万乘君王,杀汝三五个之类,有何患乎?”乃戮之。经三年余,宣王出猎,行至城外山泽之间,将欲布猎,忽见杜伯着朱衣,乘白马,冠盖,前后鬼兵数百,当道而来,弯弓执矢射王。王惧,无处避之。百僚悉见,射中王心。王即心痛,归宫至日而薨。故语云,凡人不可枉滥,冤必至矣。(卷三)
这本来是见于《墨子·明鬼篇》的一段古老的神话传说,我们在第四章第六节里已略有论及。一经转述,故事内容依旧,人物形象突然鲜明生动。尤其是宣王说的那几句话,是从民众的内心里体会而出的:愚莽的暴君声口如画。犹如《琱玉集·美人篇》写褒姒之美,说她“一笑有百廿种媚”,较之白居易《长恨歌》说杨贵妃“回头一笑百媚生”还添加了二十种,也是唐代市井说书人的声口,这都给古老神话注入了新鲜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