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绿的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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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趁虚而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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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少爷臻至入窍境,想必老爷若是泉下有知也必会欣喜至极吧。」老管家古朴的脸上都因激动而泛起了一丝红晕,让我也不禁眼底一热,唉,都怪前身太没用了,明明既有家传的上古功法,又有木德之体。

结果年近二十岁,经脉接近成型都还没有入窍,再过个几年,等到体内的经脉彻底长成,再想要入窍便是千难万难,江湖上成名的高手无一不是十五六岁之前便入窍的,更有甚者,十岁便入窍。

若是不能入窍,遑论气海?又遑论神藏?怕是一辈子都只能滞留在通脉境,成为一个不入流的无名江湖小卒罢了……

原来的我也并非不知道这一点,而是总抱着侥幸心理,想着自己身为罕见的木德之体,日后臻至神藏境,甚至第三个大境界,丹道元婴也并非不能窥觊。

并不将区区入窍境放在眼中,殊不知吃在嘴里、咽在肚中的东西才是自己的,不从最基础的通脉入窍开始积累,又哪儿来日后的真人、散仙?

十五岁之前,是最容易入窍的时间点,因为经脉的可塑性极大,那时却因为血气方刚,又无人管束,开始流连于妓馆,贪图享乐,甚至撩鸡斗狗,纨绔于国中。

荒废了武学,倏然间四年之后,再行入窍的难度何止当初十倍?若不是梦蝶之后,真气莫名其妙的增长了不少,我想要闭关十天就入窍也只能是痴人说梦了。

唉,真是不得不让人汗颜一把,好在我再也不是原来的李青阳了,荒废的四年,我决心花费十倍百倍的努力追回来,因为江湖就在那里,等着我去闯荡!

不过此刻,内心的欢喜激动急需找人分享,福伯虽是亲人般的存在,但这十天里时常相间,没有分离的感觉,所以我现在最想找的是孙岳伯父、还有两张桃花般的娇颜……筱儿、楚儿。

同福伯感慨的说了几句话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福伯,筱儿她这两日来了没有?」福伯带着笑意的皱脸忽然一滞,似是有些为难的样子,我顿时心生了不好的预料,「难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福伯叹气道:「少爷,孙翁主自从那日骂了您之后,便再也没有登门了,而且……」看福伯有些吞吞吐吐的模样,我不由的急切的催促了起来:「而且怎样?」

「而且近日坊间里传闻,翁主已经对您移情别恋,还整日和苏家子侄董方明一起外出游乐……」

我脑海里仿佛平空一声惊雷,让我外焦里嫩……十几年来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先辈们也曾指腹为婚,我也相信筱儿是喜欢我的,而且十日前,溪边的那句青阳哥哥犹在耳边回荡。

但转眼间,美人儿便已经转投他人怀抱?我心痛得无以复加,难道真是我没有遵守那日许下的信诺,没有立即去找孙岳伯父求亲吗?

筱儿即便是生气,难道真得十天都不能等,不能亲自听我一句解释吗?

十几年的感情难道是假的吗……

正沮丧间,忽然福伯又道:「但那个名为楚儿的翁主侍女曾独自找来,让我转告少爷您,说那个董方明并非好人,让您尽快出关去找孙翁主。」

小楚儿?难道说筱儿有危险?我心里登时一震,沮气顿消,反而升起了一股迫不及待的急迫感,倏地站起了身,不顾破境之后身上的异味和油腻感,便要离开石室去外面找筱儿她们。

刚到门口蓦地想起一件事,回头问福伯:「小楚儿是几时来找我的?」福伯面带歉意的跪坐在蒲团上,轻轻躬身道:「抱歉了少爷,此乃两天之前的事情了。」

这次我破天荒地对福伯有些了些埋怨,但心里也清清楚楚的知道,因为两天前正是我冲关前的要紧关头,福伯不愿意因为这件事来搅乱我的心境,实在是为了我好。

可看着福伯低头不起,我这次却没有了心情去扶起他,而是越发心急如焚了起来,大踏步就朝着外面去了,入窍之后我的身法比以前快了太多,三两下便沿着地下通道出了石室。

急急忙忙奔到马房,在井里提了一桶水浇在头上,在运起真气催干衣服,而后走到马房门口,让小厮打开了马廊最里头的玄铁牢笼,打开栓锁的一瞬间,小厮猛地朝旁边一扑。

下一瞬,只听得一声雷鸣般的嘶吼,一匹毛色黑亮,神骏异常的矫健骏马挥舞四蹄,如同闪电般的奔了出来,我浑身带着蒸汽,渊渟岳峙的站在马房门口,待到黑色闪电奔出时,我猛的一踏地,碎石迸飞的同时,在空中一个翻转,稳稳地落在了马背之上。

「嘶……!」

骏马察觉背上有了人,顿时长嘶而起,左右驰骋,扭腰踢腿,直欲将背上之人甩下来。这匹骏马是我数月之前偶然寻得,相马师曾言此马有太古神兽蹄听的血脉,是以桀骜不驯,为马中之王。我见猎心喜之下一掷千金而购得的。

而后带回来,命名为追云,但或许真有俱有神兽血脉,数月里的时间里,单只是喂食之时就踢死了好几名马僮,让他们畏之如虎。

听闻这件事后,还有个通脉境的门客自告奋勇来驯服它,结果百十圈转下来,晕头转向的被颠甩下来,径直一个后踢,给踢的经脉具断,成了废人。

我以前又是个纨绔,见同级的门客都无法驯服这匹烈马,自然从善如流,不会亲身犯险。而是命人打造了一个玄铁的牢笼将其关在了马房的最里头,再也没多加理会了。

不过现在,我心急如焚,恰逢突破了境界,自然就想要驯服我这匹烈马。马房前的跑马场上,灰尘蔓延,一匹漆黑的骏马撒欢般跳跃、颠抖,摇头摆尾,就是不愿意驯服。

在上下颠簸的马背上,我的双腿牢牢夹在马腹之上,无论它怎么颠甩,我也不会掉下来,而我的左手提缰绳,空出右手,中食二指并决。

真气自穴窍流转而出,使出了一个简单的千斤坠决,虽说我并非土族,但凭藉着十分雄浑的真气,依旧像增加了数百斤的体重那般,霎时便将追云压的长嘶悲鸣,四蹄发颤。

「嘶……!!」

我大喝道:「畜生,你若真有神兽蹄听的血脉,便该听得懂人言!我数到三下,若是还不服从,我便立即将你击毙于掌下!」

言罢,我的右手化决为掌,雄厚的真气自穴窍随心而动,沿着手臂的经脉汇聚在掌心,而后直接按在马头之上,「一!」

「嘶……!」

「二!」掌力吞吐,我的手掌微微陷入了马头之中,追云顿时浑身颤粟了起来,还不得我数出三,便轻轻鸣叫了一声,主动以头上挺摩挲我的手掌。

收服这匹有着蹄听血脉的骏马追云之后,我便立刻马不停蹄,不带骑从的单骑出了侧门,径直奔向了国主度暑用的出云山庄,追云若有神速,在四蹄狂奔之下,不到两三刻便跑出了十余里,来到了出云山庄。

从门番的口中得知今早筱儿便同那董方明一起前往了郡治南郑游玩,我便立刻调转马头,风驰电掣地前往南郑。

吴云国邻接巴蜀,但南方有鹊山将两地分隔开来,而鹊山属南山之首,自招摇之山延绵以至箕尾之山,凡十座山,东西横绝二千九百余里。山中有奇珍异宝,还有妖兽横行,加上还有九黎遗族盘踞其间,可谓危机四伏,不通人烟,隔绝了秦蜀两地,唯有西南流向,贯穿鹊山的汉水可同巴蜀。

作为吴云国都城,南郑还是连接秦蜀的通衢之地,繁华自不必多说,但筱儿其实很少回到城中居住,因为她生性活泼,明艳似火,如同男子般骑马习武,爱好猎射。

而近年儒家大兴,伯父不知怎地就给她找了个儒家夫子做老师,所以只要一回去便只得收敛性子,学习女红、礼仪、而不得舞刀弄枪。

筱儿便干脆不回南郑,整日在城外的出云山庄度日,伯父有意成全我们,所以听之任之,任由她舞刀弄枪,同我整日里形影不离,这样的时日久了筱儿才变得像个小辣椒一样。

迎着呼啸的风声,咬紧牙关伏在马背上驰骋,我心底冒出的是那一日在溪边最后的那声青阳哥哥,还有娇蛮的脸上流露出的那一抹羞涩,紧绷着的心弦都不由得松了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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