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歌溜出酒吧以后,也没敢再作停留,立刻打车前往一个地方。
在车上的时候,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自己身上的血迹。
迟歌有点儿傻眼。
这该不会是刚才被她压着的那个人身上的吧?
她当时还以为他喝多了,所以对闷哼的那一声没往心里去,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受了很严重的伤啊!
迟歌忽然有点儿过意不去,自己竟然见死不救。
扭头朝窗外看了眼,迟歌想回去又怕还碰到那群黑衣人,只好作罢。
她现在自身都难保了,要怎么去救人?
迟歌把心头的那点儿愧疚给压了下去,很快来到了目的地。
这是她好闺蜜的住所,目前,也就这儿能让她暂时躲一躲了。
迟歌来到门口,敲了敲门。
很快,门被打开,一阳光大男孩看到她,眼睛顿时亮了。
“歌儿,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别提了,被人追杀了,差点没能活着见你。”
迟歌摆了摆手,说着就走进去,然后熟门熟路地拿杯子倒水。
裴羽然收起脸上的笑容,坐到沙发上,一脸严肃地望向她,“发生了什么事?你身上为什么还有血?”
“别提了,这事说来话长。”迟歌喝了口水,接着擦下嘴巴道:“我那个继父欠了一屁股债,跟追债的人说我是他女儿,我有钱,那些人全都一股脑找上我了。”
“靠,那个混蛋怎么还玩这一套?那些放高利贷的怎么也不想法弄死他?”
“他欠了人家那么多钱呢,弄死了找谁去要?”
迟歌歪了歪脑袋。
裴羽然瞧着她这一细节的动作,心脏蓦然漏跳一拍。
两个人玩得太好,加上迟歌性格又大大咧咧,以至于他都要把她当男生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