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哼,那个,你谁啊,蹭饭蹭的你这么理所应当的,你好意思吗?”陶宛娘披散着发,一身青灰布衣,冷着脸走上前说道。
钱锋一愣,被陶宛娘那副冷冽气质给惊了一惊,这妇人什么身份,粗布麻衣竟然走出了杀气腾腾的步伐?
“大姐,那个……我就是个赶路的,然后大老远看到这边冒烟,走近了闻到味儿,就厚着脸皮上来讨口吃的。”钱锋面色窘迫般说道,“打扰了几位,着实抱歉,就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你们一家人……是做什么的啊!”
陶宛娘也在打量着钱锋,面色偏黑,双目虽小却精,身板挺拔,这人怕是出自行伍吧!
“逃难的,准备去京城,你呢?”陶宛娘直接说道。
“巧了,我还是从京城来的,想去那山海府,不过走着走着,像是迷路了。”钱锋厚着脸皮说道。
这是打定了主意要蹭饭啊!陶宛娘面色缓了些。
“粗茶淡饭,你要不嫌弃,那就多一双筷子吧!”
陶宛娘这话说了,凌家几人半点也不敢有意见。
“娘,那……开饭了?”凌大虎试探般问了句。
“开饭吧,大兄弟,你是个会功夫的吧!”陶宛娘抓了抓自己的湿发,随手捡起一根树枝,把头发挽了起来。
“这……也被你看出来了?”钱锋越发觉得陶宛娘不一般,这近了看,钱锋觉得陶宛娘虽然肤色黑黄,但是也能看出年轻时应该是个美人胚子,特别那一双乌溜有神的杏眼,透着一股英气。
“红玉,你去瞧瞧,小俏儿跟玉梅好了吗?”陶宛娘对大儿媳说道。
“大兄弟怎么称呼?看你模样,是赶了不少路吧!”虽然也不知道这人话语真假,但终究也没有感受到敌意就是了。
“鄙人姓钱,从京城来的,一路在找人,倒想跟诸位打探下,你们这一路来,可有见到一位样貌极为英俊的男子?他约莫八尺身高,年仅三十。”钱锋试探问道。
陶宛娘一愣,她认识的符合这个条件的,就只有巡按使了。
“钱兄弟是京城来找人的?”陶宛娘上下打探钱锋,踌躇着说还是不说。
“对,我就是来找这位贵人的。”钱锋察觉有戏,立马说道。
陶宛娘没有立马回答,看到王红玉带着白玉梅跟小俏儿回来了,就张罗着道:“人都到齐了,先吃饭吧!”
钱锋就是被食物的香味给吸引过来的,他生平最大爱好,就是美食,他是个老饕。跟着将军征南闯北,也同样吃遍天下。今个在这林子里,他闻到那香味,就厚着脸皮来讨吃的了。
“呜,不错,太好吃了,大姐,这螃蟹好鲜啊,又麻又辣,太下饭了!”
“还有这个肉,这是……兔肉吗?”
钱锋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那模样,也让凌家人放下了心防。
“好吃吧,兔子是我们抓的,我娘的手艺,那是一般人比不了的。”凌大虎炫耀说道。
“我娘以前都不露才的,也是这一路逃荒,我娘没少让我们吃肉,什么烤狼肉,烤蝗虫,蛇汤,我娘还能烧的一手好馄饨,还有葱油饼,要不是……”凌大鹏也不甘落后,花式炫耀起陶宛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