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威乐,来自曼哈拉沃沃巴撒,既白纱之城的牧民小子。(314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瑞威乐大约是这种精神的践行者。
他最早到凤凰王国只是想打工赚些钱,就算无法给家里太多帮助,至少家里没了自己这个正在长身体且即将结婚半大小子负担,日子也会好些。
到了凤凰王国,托当时边境货运站站长的福,以很小的代价过了语言的关卡,他很快就注意到小强的价值。
小强有一个很长很奇怪的名字,【高产量肉用基因改进型蟑螂——布里克21号】,他知道了,果然还是叫小强更合适。
经过了短暂的打工和语言学习之后,他就主动找到一家布里克农场打工,并且一开始就说好了要买种虫。
小强没有阉割一说,但为了保持产肉能力也有育种概念,农场会挑选生长性状好、攻击性较低的个体分群饲养且不用于宰杀,这破玩意几十天就能繁殖一代,有充分的样本丰富度可供选择。
不过小强的育种也和自然驯化有很大的差异,其产肉、产脂肪的能力,只能向着当初的基因设计靠拢,很难超过。
具体的什么「非自然基因难以世代保持」之类难懂的东西,瑞威乐也不懂,他只知道小强绝对是草原的救星。
成功引种回草原之后,瑞威乐也只在家里短暂停留了两年,又跑了。
原因有两个。
一是小强生存力真的太强了,比牛羊什么的强的不是一星半点,肉料比也大得多,这么优秀的东西很难被一家人独占,即使自家不卖活体,也会有人直接到凤凰王国想办法。
何况他家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牧民家庭,根本顶不住大人物的压力,只能松口大家一起养。
这个一起养,不是像凤凰王国这样成立小强牧场,而是按牧民习惯,各养各的。
另一个原因,则是已经见识过外面的瑞威乐,有些难以回到原本的牧民生活。这两年间,他经常会回忆起初见王庭树的那种震撼,和在火车上发呆的时候,甚至会觉得即使在火车上发呆,也比放牧有趣。
总之他又跑了。
回到凤凰王国,经过一段时间边打工边学习的日子,又决定去别处看看。
这个时期,刚好是板块开裂前的一段。
在境外的旅行和学习中,他又一次深刻的感受到自己老家和凤凰王国的那种差距,并且随着板块开裂,境外平民的生活条件也在显着恶化。
有了学习基础,走的路多了,见到的东西多了,他才真切意识到,书上所谓「生产力」到底是个什么。
对个体而言,生产力是利润是额外的收入,而对集体,生产力则会形成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优势。
而对国家级别,也许生产力会直接决定未来流放地的话语权。
层级太高的他不敢想,也管不着,但他还是想为家乡做些什么,不为壮大翁吉,仅仅是为了家乡至少在某些产品上能有一点定价权,不至于被凤凰王国推动的贸易体系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