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了城,林平之差不多犹如放飞的小动物,终于开始玩耍起来。说起来,他还是个孩子。没有对家庭负责以前,都是孩子罢了。到了这时,他也顾不上招呼凌锋了,山林里的野物都在召唤着他。
纵马上了一个山坡,首先就是放飞猎鹰,这是打猎的基本常识,猎鹰会将猎物驱赶出来,向它的主人那里汇聚。而猎鹰据说是拥有世界上最敏锐的双眼,千米高空能看见草丛里若隐若现的田鼠,其驱赶猎物的效果,自然不错。
不过片刻,猎鹰就驱赶出了一只肥硕的野鸡。
林平之看来也算是老手了,一点也不惊慌,取下背上的长弓,从马鞍旁的箭袋里取出一支雕翎箭,搭箭弯弓唰的一声,野鸡应声落在了地面上。
说起来也怪,本来春天的猎物应该是最瘦小的,毕竟经过一个冬天的消耗,脂肪什么的应该耗费的差不多了才对,结果这只野鸡却肥硕的有点夸张,跟家养的老母鸡差不多,就是之前,也不过是在低空扑腾,根本没有飞起来,直接就被射下来了。
“少镖头好箭法!”这时,史镖头终于也赶了过来,老远就夸上了。
“少镖头,这里还有黄兔!”那一边,白二也过来了,不过是跟在两只黄兔身后而已。说是一起打猎,其实四人不过是陪着林平之胡闹罢了,他们基本不会动手,更多的是将猎物往林平之附近赶。
这样的情形,倒是有些像辫子王朝的围猎了,当然规模那就真的没法比了!
“唰!”又是一箭,林平之弓弦响处,十余步开外的两只黄兔,一只应声倒下,另一只身子一偏,朝着一旁的密林跑去。等林平之再次搭箭之时,就发现剩下的那只黄兔,早就钻进草丛,没有了身影,看来是跑远了。
“少镖头快来,这里有锦鸡!”陈七也不甘寂寞,他们出来,就是陪林平之胡闹的,两位镖头倒好一点,他陈七和白二两个趟子手,却是真的拍马屁来的。
要说吧,他们的武功不咋的,别说跟林震南比较,就是普通的镖头也强过他们很多。加上除了镖局里的公用拳法啥的,也没有啥可以学习的,真要继续下去,这一辈子可能也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