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交换人质
大家想了一下,都觉得他说得对,再说他虽然虚弱,毕竟是这一行人的最高指挥者,所以说出的话就是命令,做为属下必须执行。
几个人又仔细商订了行动的细节,细致到任何可能发生的意外,然后派那名老兵带另一名士兵去当信号兵了,其余还算健康无伤的三个人则在光军的带领下,重回到沙洞中,搬出一些财宝,就是那些金船里的,而高闯就和那名昏迷不醒的伤兵一起躺在沙丘的yīn影里,躲避着烈rì的照shè。
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疼,零碎又剧烈的疼痛,伸手摸了一下,腹部没有僵硬鼓涨的感觉,证明即使有内出血也不是很严重,也证明如果他生命力顽强,也许是不会死的。而他,绝不能死,至少在救出花想容前不能死。
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他把带到了六百年前的世界,所以他有义务把她带回去,况且他现在还爱上了她。他从没爱过一个女人,可现在他却很确定――他关心她,睡觉的时候想她在身边,她睡的时候想在一边看着,想一起去探险、去征服,他死的时候,想让她成为自己眼中的最后形象。
天气很热,可他却浑身冷汗,把衣服都浸湿了,再这么下去,他非要脱水不可,再看旁边的伤兵,身上的伤口翻卷着恶心的烂边,似乎连气息也没了,也不知道既使回船,还救不救的回来。他试图探探伤兵地鼻息。可是一伸手,腹部就撕裂般的疼,但这比刚才他被邪灵附身时感觉好很多了,今天他在这地宫里算是死过一次。
人往往在生死关头才明白自己的心,记挂着最重要的事,现在于他而言就是救出花想容,所以他不能虚弱。必须要站起来,自己救回自己的女人。
想到这儿。他干脆闭上眼睛睡了一觉。他失血过多,疲惫异常,所以很快的入睡了,睡梦中他一直耳鸣,好像那个邪灵没有离开似的,可他又分明感觉它离开了,虽然光军最终没狠下心扎他个透心凉。但那邪灵确实是被消灭了。
感觉有人摇动他,他几乎立即做出了很激烈地反应,幸好有一双友善的手按住了他:“大哥是我,你看这样摆东西,可以吗?”
高闯睁开眼,随后迅速又闭上了。这些金银财宝在阳光地照shè下,散发着耀目的光芒,刺得人无法直视。就是这东西动人的心哪。可是此刻他却对自己一向追求的金钱毫无感觉,他发现自己似乎更喜欢那个征服、搜寻的过程。
还有,花想容。
眯着眼睛看了看,发现光军还挺会摆的,所有的宝贝都在他们选好地地点后侧,即不远也不近。想要拿到宝贝,就要向前一步,到时候――
正要夸两句,一名信号兵回来了,说阿斯带队和鲁图这伙马贼在两天中打了好几架,鲁图没想到明军能追到他们,正要到有水脉的地方去,结果被阿斯从后面抄上去,切断了他们与水脉的联系。马贼们想往回冲,重回霍尔姆兹。又让阿斯埋伏的伏兵打了一家伙。人损失了一半,在沙漠中转悠了两天。渐渐被阿斯的人围了起来,现在困得死死的。
“我们的人员伤亡如何?”高闯问。
“没人战死,但是受重伤的不少。这伙马贼凶着呢,但阿斯觉得这是沙漠中人地事,所以他的人一直冲在最前面。”士兵说,“听来的人说,本来两边人数差不多,但打一场,鲁图的人少一部分,现在已经没多少了,不过因为顾忌人质,阿斯只是围着他们而没有打。”
高闯点点头,虽然不喜欢阿斯和花想容的亲近关系,但不得不承认,阿斯是个打仗的好手,而且讲意气,有尊严,是条汉子。
“把咱们地计划告诉阿斯了吗?”他再问。
那士兵点点头,“来人说,高大人的计策非常好,因为阿斯也在发愁,就这么围着也不是个办法,主要怕人质受不了,而且这几天不断有人向他们窥探,大约鲁图是想谈判的。来人还说,他们至少还能拖个一天,如果这个计划可行,让我们做好准备。我是先回来一趟报个信,李哥在原地等着联络呢。”李哥是指那名老兵。
这名士兵口齿伶俐,所以说得也清楚,而既然那边的确切消息还没有来,他们也只有等待。晚上的时候,那名老兵也回来了,带来了阿斯的决定和六匹马,还有憔悴得像大病一场的译官马欢。
“阿斯说,已经和鲁图谈妥,明天傍晚rì落时分鲁图一伙儿就会到,马贼们大概想交换了人质后趁夜逃走,没人比他们更熟悉这片沙漠。”马欢道:“鲁图要求阿斯不能跟进三箭之地内,否则就要杀人质。所以阿斯说,他只能在外面围,高大人告诉他的地方,他也知道了,只要解救出人质,这伙马贼一个也跑不了。他说这片沙漠保护这些马贼生存了很久,也纵容了他们的罪恶,所以这回就让马贼们把生命还给这片沙漠吧。”
高闯边听边点头,脑子里把自己想好的计策又过了一遍。再看那六匹马,都驼了不少东西,忙问:“那都是什么?”
马欢恭敬地回答道:“是阿斯让拿来和鲁图交换人质地东西,纵然咱们不是要真交换,样子还是要摆地。”他边说边看看堆在一边的金银财宝,没想到高闯早有准备。事实上沙漠地宫中有宝贝地事,高闯也没让信号兵告诉阿斯,所以阿斯才会让人送东西来。
等光军他们卸了马鞍上的东西一看,倒有一多半是水囊。另外一少半是他们从船上带来地东西。郑和想的周到,大概料到也许会以财物交换人质,所以备马时带了一点,为了防止马匹负重太大而无法快速追赶马贼,带的全是又轻薄又贵重的丝绸制品――有锦绣龙衣,麒麟衣,金镶玉带、锦绮纱罗。浑金花纹绮这些华丽至极,在现代都无法仿制的玩意儿。
“阿斯说。在沙漠上生存的人,水是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当高闯疑惑地看着那些水囊时,马欢没等人问就解释道:“可是高大人,您的伤——”高闯也没让信号兵把自己地伤情告诉阿斯,所以马欢赶到后才看到高闯受了重伤,不禁有些担心。
“不碍事。”高闯一笑,“阿斯安排的时间很好。他在那边马贼周旋,我们这边就可以提早准备了。”他看了看一个包袱中的几套军服,心里赞叹阿斯想得周到。
要引鲁图上钩,就不能让他发觉明军给他制造了陷阱,也就是说高闯他们必须装作是提前一点时间到达的约定地点,而不是早就埋伏了。而高闯等人在地宫中战斗撕杀了许久,身上的军服早就破烂不堪,会很容易被鲁图怀疑和戒备。到时候人质就会不安全。
他们下船得匆忙,哪有时间准备备用军服,这几件衣服上到处是细沙,还泛着汗臭的味道,一看就知道是从士兵身上扒下来的,可怜那几个士兵要为大局而**了。想到这儿。他不禁微笑,其他人看到他地脸sè,忽然觉得明天交换人质的事一定非常顺利,不禁信心十足。
又互相交换了一下情况,高闯吩咐几名士兵绕到绿游的前面去,砍些树木回来,相信只要不深入矮树丛,就不会受到人脸猴的攻击。之后砍下树枝和树叶做陷阱,树干做成抽板,并给自己做了根趁手的棍子。
当士兵们忙活这一切的时候。他安心的养jīng蓄锐。虽然他的伤很重,但恢复一下。应付明天地关键一仗还是可以的。话说,现在他也觉得自己的生命力顽强,有着比狗还好的恢复力,不然以这么重的伤,不死也会半残,哪还有jīng力管东管西。
时间就这么不停顿的走着,备受煎熬地一夜和半个白天慢慢过去,沙漠的黄昏到来了。因为这两天天气不错,一望无际的沙地如静止的海浪一样连绵起伏,在如血夕阳的照shè下金sè灿然,使那些摆放的珍珠玛瑙都失去了颜sè。
高闯和光军站在沙地上,相距有五米的距离。光军把佩刀别在腰后,这么热的天紧张得脸孔发白,倒是站在他身前不远的马欢神sè镇静,手里拿着昨晚赶制的粗糙盾牌,等着在两方交换人质时当翻译。
也难怪光军,不是他一个军人比不上一个文弱书生镇静,所谓关心则乱,如果人质是自己地老婆,自己还挺爱地,换了谁也镇静不了。
就像高闯,虽然看着好像是悠哉游哉的站在那儿,懒洋洋地倚着根木棍,衣服和头发整整齐齐,脸上有点不耐烦,有点傲慢,整个就是一个懒骨头被赶鸭子上架似地、派来执行任务的样子,实际上,如果不倚着那根木棍他就站不住,如果不摆出那幅表情,他就无法掩饰身体上的痛楚。